市直各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旗县市区科协、开发区科技局,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根据《通辽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科协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在首个全国科普月期间,突出党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决定实施2025年通辽市全国科普月科普赋能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通辽市全国科普月科普赋能项目设2类子项目,分别为科普传播类和技术指导类。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市直各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旗县市区科协、开发区科技局,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全市各科普教育基地(市级及以上)、“科技小院”、农技协等具有科普职能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2、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具有良好的科普资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三年来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科普传播类
1、项目说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针对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突出科普价值,结合申报单位业务,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特色科普传播活动。
2、项目要求:确保体现科普性、通俗性、实用性的高效传播效果,大力宣传《科普法》。
3、项目成果:开展科普传播活动不少于8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鼓励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提交开展活动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经费:1万元(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二)技术指导类
1、项目说明: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突出科普价值,发挥申报单位资源优势,围绕农牧业、特色产业、医疗卫生、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技术推广培训和青少年科普报告等。
2、项目要求:确保体现科普性、互动性、实用性的精准化科普服务,大力宣传《科普法》。
3、项目成果: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等不少于10场次,服务群众不少于500人次。提交开展活动、解决技术难题的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项目经费:2万元(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四、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
1、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和通辽市财政经费管理规定使用项目经费,项目成果不作为其他财政经费支持项目的成果。
2、应由申报单位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并不予报销相关项目支出。
3、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项目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
4、获批项目将纳入2025年通辽市全国科普月暨第二届全民科技节重点活动内容,由申报单位联合有关方面以市科协主办、申报单位承办的形式同步实施。申报和实施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
5、对获批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项目书预算使用资金,资金支出执行市科协报账制,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6、项目完成成效将作为下一年项目申报评审重要依据。
(二)项目总结
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总结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成果相关材料。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包括《2025年通辽市全国科普月科普赋能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质材料,《项目申报书》模板请登录通辽市科协官网(http://www.tlkx.org.cn)“通知公告”下载填写。
(二)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申报书》必须经法人代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通辽市科协科普部,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同步报送通辽市科协科普部邮箱(邮件主题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六、其他事宜
(一)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市科协科普部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市科协官网公布。
(二)各获批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项目书任务和时间,结合业务工作,有序推进实施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浩天
联系电话:5776832 15560443031
电子邮箱:tlkxkpb@163.com
邮寄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2楼市科协
附件: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