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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纪检干部廉政小故事分享-第十五期-侯鸣珂杖妻拒贿

来源:通辽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23 点击量: 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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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春,侯鸣珂调任孝义厅抚民同知。厅衙小吏余言吉,不甘忍受无油粗饭,向一百姓勒索了10斤猪油,自食5斤,将其余5斤暗送侯鸣珂夫人杨芝香。鸣珂得知后大怒,当即将余言吉削职为民,并下令其妻杨芝香将5斤猪油还给百姓,并以受贿罪杖四十。杨芝香当场声泪俱下,后悔莫及。侯鸣珂怒斥其妻:“知过并非无过,尔不杖股四十,尔不会以此为训。”衙役听罢,只得按他的命令,打了侯夫人四十大板。

同治六年九月,车家河保正杨建武贪污赈银,被人告发。侯鸣珂在察访中,杨建武托人偷将5两麝香装在他的行囊里,并附一信,上写:“侯大人:吾以兄、弟、妹三户冒名顶领赈银800两,愿与大人平分。再送上麝香5两,请免死罪。”第二天,侯鸣珂即令人将信重抄在一张大纸上,并将5两麝香用纸包好,上写:“贿物麝香5两”,让杨建武一手举着抄好的信,一手举着麝香,在车家河、厅城、石嘴子游街三日,第四日即判杨建武死刑。

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封建社会后期,侯鸣珂却出污泥而不染,百姓大加赞颂,离任时送“仁德如春”大匾,近万人含泪相送。


(水务局纪委、党校纪委、林草局纪委、供销社党总支、生态环境监测站党支部、网信办党支部、档案局党支部共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