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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通辽市 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的通知

来源: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日期:2022-05-23 点击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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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农技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专家人才服务基层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公众创新创造热情,发挥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对通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市科协将征集的人选进行认定,对确认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颁发证书,并纳入市科协科普人才专家库,对入选的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进行广泛宣传。现

就征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范围及对象

全市范围内基层一线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生态建设、工程技术等工作领域,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农牧民、产业工人、个体工商人员。

二、    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推荐对象:

(一)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技术水平高超,在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农牧民、产业工人、个体工商人员;

(二)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辐射带动能力突出,并使产业形成较大规模,居全市领先水平的产业带头人或创新能手;

(三)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科普带头人;

(四)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通过技术改造、小发明小制作为提高生产效益做出贡献的产业工人、个体工商户;

(五)掌握一技之长,技艺精湛、知名度高的农牧民或能工巧匠。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推荐:

    l、违反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者;

2、因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3、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者;

4、因主观原因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或经济严重损害者。

三、    推荐程序

(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各推荐单位应认真考察推荐人选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符合乡土人才或科创标兵推荐条件。

(二)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中,农牧民、个体工商人员由户口所在嘎查村或社区负责推荐、企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各旗县市区科协汇总辖区内推荐的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市直各学会、协会、农技协、企业科协汇总本领域推荐的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荐。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四不唯”导向,实行开放式推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大力推荐人才,各旗县市区科协广泛宣传本地区乡土人才和科创标兵推荐工作。

(一)请详细填写“通辽市乡土人才或科创标兵推荐表”(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并提供无犯罪证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并报送至通辽市科协。

(二)截止日期:2022年6月15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此通知附件可在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欣璐、乌勇嘎

联系电话:8836838

通讯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234室市科协学会部

邮政编码:028000

电子邮箱:G1084833587@163.com

通辽市科协网站:http://www.tlkx.org.cn

 

附件:通辽市乡土人才或科创标兵推荐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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