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号令,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15日以来,家庭成员中有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旅居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和单位报告登记,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家庭成员中有入境回国返通人员,严格落实“1号令”要求,对入境地14天集中隔离+属地14天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高风险地区返通人员,落实属地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返通人员,落实属地14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14天健康监测管控措施。
三、即日起,家中有预返通或已返通的大学生、务工人员及来通探亲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预来通返通人员、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境外人员(含入境正在集中隔离和已解除集中隔离的)须提前向属地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报备,到达属地后应第一时间至社区(嘎查村)登记详细信息,配合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四、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精简和压缩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及活动数量规模,提倡采取视频等线上形式召开会议。必须举办的要经单位领导同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医疗防控组和社会管控组备案、批准。原则不举办大型年会、培训、团拜、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
五、倡导“非必要不出行”。全体干部职工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本地过节,如确需外出,须提前向机关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向办公室报备。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在出行前向领导请示,经同意后向办公室和所在社区登记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管理。
六、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接受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要注意遮挡。
七、在酒店、饭店等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引导大家勤洗手、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要严格控制在10人以下。
八、切实做好应急科普工作。科普部和信息宣传组要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应急科普知识为重点,积极开展应急科普活动。密切关注有关疫情动态信息,及时了解公众对疫情防控中相关科学问题的疑问,收集整理疫情防控相关科普资料,充分发挥科普资源优势,利用科普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公众科学防疫,帮助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态势,掌握科学的防疫方法。
九、依法严厉惩处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隐报、谎报与疑似或确诊患者同乘一车、同居一室等两同情形密切接触信息及隐报、谎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预防、控制措施的;谩骂、侮辱、伤害防控人员的;编造虚假疫情或明知是虚假的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以及其他妨害、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
此通知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