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断做出新贡献,根据《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决定开展通辽市第五届十佳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在上述领域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年轻博士研究生。
(三)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通辽市常住居民 。
二、推荐单位
(一)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市委各部委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各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推荐单位可单独推荐2—3名候选人。
本届通辽市青年科技奖授奖名额为10名,已获自治区奖励和前四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在本次评选之内。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必须是长期在我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其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通辽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务于2019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通辽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一份。
2、《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并上报电子版。
3、《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册》纸质材料1份,并上报电子版。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1000字以内,填写在《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内,不另附材料。
5、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合订本)。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其他材料。
《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和《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册》在通辽市科协网站(http://tl.imast.org.cn/)下载。
(二)涉密材料报送
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234室市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翟欣璐
电 话:8836833
电子信箱:kexiezh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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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关于开展“第五届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
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
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