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批复》(国函〔2016〕194号),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为迎接科技工作者的这一盛大节日,提升科技工作者的职业自豪感,调动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和潜力,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发科技人才支撑发展第一资源作用,汇聚向科技强国进军的强大动能,经研究,定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庆祝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请全体参会人员于8:30准时入场)
二、地点:通辽市辽河大剧院(新区建国北路与辽河大街交汇处,科尔沁艺术学院院内)
三、参加人员:
1、受表彰的第四届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受表彰的通辽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3、受表彰的通辽市优秀科普工作者;
4、受表彰的通辽市优秀科普志愿者;
5、受表彰的通辽市科普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6、各旗县市区科协主席、副主席,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各旗县市区负责通知本地区受表彰的通辽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志愿者、科普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并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按表彰类别于5月24日中午下班前电传到市科协;
2、市科协负责通知第四届通辽市十佳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及市直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志愿者、科普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各旗县市区科协按表彰类别各安排1名受表彰人员代表本地区参加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普工作者、优秀科普志愿者、科普工作突出贡献奖上台受奖,名单随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一起报送;
4、5月26日中午市科协统一安排午餐,其它食宿费用自理;
5、参加会议人员请着正装。
五、市科协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桂珍
电 话:8836839(传真)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