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09 点击量: 1342
字体:[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市直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各旗县市区科协、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市级各学会(协会)、农技协、高校科协、中小学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科技工作者现状,做到底数清、心中明,不断提高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质量和精准度,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目的

准确摸清全市科技工作者底数,全面掌握科技工作者的年龄、学科领域、分布情况、工作成效等,进一步加强科协组织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为建立通辽市科技工作者信息库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信息采集范围

(一)科技工作者主要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掌握相关专业的系统知识,从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传播、普及、推广、应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工作管理等方面的人员。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自然科学教学人员、科普推广应用人员、科技管理人员等。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旗县市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农技协,高校科协、中小学科协、企业科协负责汇总本系统科技工作者信息。信息采集范围如下:

1.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汇总本部门具有自然科学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2.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汇总本单位自然科学教学人员、研发人员、教学/科研辅助人员、科技推广、实验人员。

3.市级各学会(协会)、农技协负责汇总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

4.科技类企业负责汇总本单位的科技推广、科学普及、研发人员和工程人员。

5.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医、药、护、技人员。

6.中小学、职业学校负责汇总本单位教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学技术、劳动技术、自然地理、美术设计等自然科学技术相关课程的教学人员、实验人员以及校医、心理辅导老师等。

7.园区负责汇总园区内企业的研发人员和工程人员。

8.各旗县市区科协负责汇总辖区内街道(社区)、中小学、卫生院、事业单位、科技类企业、农业基地、所属行政村、农场、科技志愿服务等科技工作者。

三、信息采集要求

(一)旗县市区科协、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市级各学会(协会)、农技协,高校科协、中小学科协、企业科协,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认真填写《通辽市科技工作者信息采集表》(附件1)、《通辽市科技工作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填报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此通知及附件可在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tlkx.org.cn),填写完善后发送至市科协邮箱,填报工作须在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翟欣璐  乌勇嘎

联系电话:8836838

通讯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2号楼234室

邮政编码:028000

电子邮箱:G1084833587@163.com     


附件1:通辽市科技工作者信息花名册.xlsx

附件2:通辽市科技工作者信息汇总表.xlsx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