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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创新先锋号”和“创新先锋岗” 命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08 点击量: 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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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科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直学会(协会)、企业科协:

  为充分发挥通辽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和企业科协科技工作者在“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普及,扎实服务通辽市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两大主题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活动效能,切实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通辽市科协决定在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命名一批“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

   一、活动宗旨

  开展全市“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是以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科技工作者为主体,是凝聚、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目的在于组织和引导科技工作者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积极投身“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和通辽市高质量发展,扎根科研一线,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大力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建设“创新通辽”提供科技支撑。

  二、活动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旗县市区科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直学会(协会)、企业科协要结合本单位或本地区实际,转发文件,进行动员部署,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符合命名基本条件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申报,填写《“创新先锋号”申报表》、《“创新先锋岗”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电子版可在通辽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纸制版一式三份,“主要成就”认定及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至通辽市科协,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G1084833587@163.com。

 (二)认真考察

  各旗县市区科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直学会(协会)、企业科协要按照命名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面考察申报集体和个人有关情况,把命名工作做实做好。

 (三)考核评估

通辽市科协对命名的“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认定;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取消其称号。

     三、基本条件

 (一)“创新先锋号”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以通辽市辖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科技工作者为主体,对科学研究进步发展、科学知识传播普及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工团体(如学院/系、教研组、年级组、课题组、科技处等)或企业科协所在企业团体(如研发部、项目部、生产部等),要求申报集体中科技工作者人数比例占80%以上。

  2.申报集体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管理水平、职工素质、科研能力在本单位领先,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

  3.申报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具有较好的科学道德、职业技能和团队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二)“创新先锋岗”申报条件

  1.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学普及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

  2.在科技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科技工作者。

  3.近五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领域科技类奖项的个人。 

  (三)申报名额和获奖名额

     1.申报名额。每个高等院校,市直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可申报1个“创新先锋号”,1-2个“创新先锋岗”;每个旗县市区科协在本级科研院所、学会、企业科协中可推荐3个“创新先锋号”和3个“创新先锋岗”。

     2.获奖名额。通辽市科协“创新先锋号”和“创新先锋岗”评审委员会通过实地考察、评审等环节共评出10个“创新先锋号”和10个“创新先锋岗”,评审结果将在通辽市科协网站上进行公示。市科协将从中推荐参加自治区级“创新先锋号”和“创新先锋岗”评审、命名工作,已被命名为自治区“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和通辽市“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旗县市区科协,各高等院校、市直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在新时代的重要意义,努力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企业科协营造科技创新中发挥“短板攻坚争先突破,前沿探索争先领跑,转化创业争当先锋,普及服务争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工作在科研一线的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到争创工作中来,为市委、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市战略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领导。各高等院校、市直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公平、透明。 

各旗县市区科协要积极支持本地区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企业科协开展活动,树立一盘棋意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旗县市区科协可参照自治区科协和通辽市科协命名的标准,先行举办“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择优推选至通辽市科协。

  开展“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是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企业科协科技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相关工作,推动新时代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企业科协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欣璐、乌勇嘎

  联系电话:0475-8836838

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西配楼234室  邮编:028000

    通辽市科协网站:http://www.tlkx.org.cn

    附件:1.通辽市“创新先锋号”申报表.doc点击即可下载

              2.通辽市“创新先锋岗”申报表.doc 点击即可下载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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