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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名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8-09 点击量: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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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市直各学会、协会,市直各委、办、局,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辽市关于提名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渠道和名额

      市科协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名本地区候选人5名,其中提名人选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提名总数的20%,青年科技工作者(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低于提名总数的25%。不提名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和往届获奖者。

      二、提名条件

    (一)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得到群众普遍认可,为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牧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的带头人等。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提名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在本学会、本地区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及一贯表现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提名候选人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和科普工作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要适当考虑青年、女性、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比例。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是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2年8月17日前,将提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或者电子邮件)报送至通辽市科协,逾期不再受理。主要包括:

     1.《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原件一式7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人选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一步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并提供公示结果的报告。

     2.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5篇);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地市级以上)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7)其他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请在内蒙古科协官网和通辽市科协官网(http://www.tlkx.org.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通辽市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翟欣璐

    电    话:8836838

    邮    箱:kexiezhai@163.com

    附件1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doc(点击即可下载)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表.doc (点击即可下载)

   



       

通辽市科学技术协会      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